根據(jù)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性質
此次招聘人員采取第三方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安排至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工作。公告所稱警務輔助人員,是指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二、招聘崗位
合計70人,分別是:
1、巡特警大隊56人,其中新洋港警務工作站25人,負責巡邏處警、綜合勤務、視頻巡查、應急處突等輔助工作;巡邏處突崗位22人,負責街面巡邏、應急處突等工作;監(jiān)察勤務崗位9人,負責監(jiān)管看護等工作。
2、亭湖區(qū)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1人,負責反詐預警、易受騙人群的電話回訪和相關數(shù)據(jù)的匯總、分析。
3、新洋經濟區(qū)警務輔助人員13人,負責24小時國道巡邏執(zhí)勤等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志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從組織安排,無不良嗜好和違法記錄;
(二)崗位條件
1、巡特警大隊(56人)
(1)新洋港警務工作站綜合崗位(3人):女性,18-35周歲,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形象氣質佳,會普通話,有一定的語言組織能力和良好的溝通能力;能熟練掌握計算機辦公應用軟件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夠獨立撰寫公安業(yè)務類信息簡報。
(2)新洋港警務工作站勤務崗位(22人):男性,18-35周歲,高中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解放軍、武警部隊退役士兵、特殊人才、有駕駛經驗者優(yōu)先。
(3)巡邏處突崗位(22人):男性,18-35周歲,高中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有大中型、小型汽車及摩托車駕駛經驗者、退伍戰(zhàn)士、特殊人才優(yōu)先。
(4)監(jiān)察勤務崗位(9人):男性,18-35周歲,高中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解放軍、武警部隊退役士兵、特殊人才、有駕駛經驗者優(yōu)先。
2、亭湖區(qū)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1人):男性,18-35周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會普通話,有一定的語言組織能力和良好的溝通能力;熟練掌握計算機辦公應用軟件等操作。
3、新洋經濟區(qū)警務輔助人員(13人):男性,國道巡邏輔警,18-35周歲,高中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須持有一年以上C1、D、E型機動車駕駛證;同等條件下有交通管理工作經驗、烈士、因公犧牲警察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警校畢業(yè)生、見義勇為人員優(yōu)先,駕駛證滿五年以上的適當放寬相關條件。
(三)身體條件
應聘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和特殊標準執(zhí)行,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標準:
1、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無脊柱側彎、胸廓畸形、駝背等;
2、無精神病史,無傳染性或者難以治愈的皮膚?。ㄈ绨遵帮L、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3、五官、體型端正,面容或者身體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tài)異常等),面頸部無瘢痕,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瘢痏,其他部位無影響功能的身體瘢痕(如創(chuàng)傷、燙傷、疤痕、胎記等);
4、無紋身,無重度腋臭,無肢體功能障礙;
5、無影響語言正常表達的口吃;
6、無影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嚴重疾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曾因違法違紀被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9、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1、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途徑:(詳情見文末)
報名時間:
2021年7月3日-2021年7月9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戶口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學歷驗證材料,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進行網上學歷驗證,點擊“本人查詢”模塊后注冊并查詢,將查詢結果頁面打印后交驗);
3、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表彰獎勵證明、退役證、駕駛證、其他技能特長證明等)。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在報名截止時間內,材料不全者,取消應聘資格。未通過資格審查者,應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試不再通知。
五、錄用程序
1、筆試
資格審核合格者,方可參加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從事輔警所具備的基本素質,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閱卷的方式進行。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溝通交流、應變能力、分析能力等綜合素質。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政治審查
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關要求進行。
4、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為達標性測試。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
對通過政治審查、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的應聘人員,根據(jù)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按錄用人數(shù)1: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規(guī)定依次遞補。體檢在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6、錄用
根據(jù)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形成勞務關系,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管理使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六、注意事項
1、報考者應保持通信暢通,以便接收通知,無法聯(lián)系或不按要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
2、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交的個人材料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有弄虛作假或欺騙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已經聘用的,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鹽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2021年7月3日